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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年鉴2024·消防救援》

来源: 民乐县地方史志办公室 作者: 日期: 2026-10-14 08:34

【概况】张掖市民乐县消防救援大队成立于1990年8月,下辖1个政府专职队(2004年12月成立),承担全县城乡防火监督检查、火灾扑救和各类抢险救援、社会消防宣传培训、火灾事故调查、对义务消防队和乡镇专职消防队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和大型群众性活动期间的消防安全勤务等工作职责。2023年,大队荣获市级“青年文明号”“优秀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称号。

【救援服务】全年大队共接处警172起,其中火灾127起,抢险救援39起,社会救助6起,出动消防车辆405辆次,出动消防救援人员2381人次,抢救被困人员27人,疏散被困人员110人,抢救财产价值17.24万元,保护财产价值33.89万元。全年警情数、火灾起数、经济损失三项指标同比下降8.51%、20.13%、39.13%,实现全年警情零失误、人员零伤亡。圆满完成“陇原砺剑·2023”抗震救灾实战演习任务及各项重大节会活动消防安保勤务。成功处置了“2·8”连霍高速危化品罐车泄漏事故、“3·27”六坝镇交通事故等救援工作。全年签订联勤联动协议7份、战勤保障协议5份。联合县应急、林草、文旅、公安、卫健等部门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12次。

【监督执法】大队以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和“七大领域”专项整治为抓手,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专项检查,保持监督执法高压态势,全面净化辖区消防安全环境。协调联合各行业部门,先后开展医疗、文物古建筑、养老机构、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平安寄递”、电气焊违规作业以及燃气安全等专项检查30余次,会同各职能部门开展消防安全形势研判6次,函告行业部门15次。全年共检查单位800余家,发现火灾隐患517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504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416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54份,临时查封单位4家,责令“三停”单位8家,办理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行政处罚8起、占用消防车通道行政处罚1起、违规电气焊行政处罚4起、燃气行政处罚1起,核查处理各 副政治教导员:张震类投诉举报15起。

【消防宣传】深入推动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培树“五进”宣传典型1个。组建消防志愿服务队3支,实现全县中小学校教育及军训消防安全“五落实”。健全大队宣传室运行机制,全面推广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全年注册22272人,累计学习总积分达1168.3万分,开展“五进”宣传93次,消防站开放42次。

【基层建设】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改革转制以来,大队主动对标应急救援国家队、主力军的职能定位和“全灾种”“大应急”的要求,高标准建成高层建筑、森林草原、地震救援、抗洪抢险、低温雨雪5个专业队。创新“一短三块”初战机制改革成效4项。全年开展重点单位熟悉演练108次,对73家重点单位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制作数字化预案36份,每月定期召开典型战例研讨会。大队共有云梯、泡沫、水罐、抢险救援及通信等各类执勤消防车辆6台,“轻骑兵”前突小队摩托车6辆,各类灭火救援器材装备3085件套。